建设工程监理范围有哪些-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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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此后,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上述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
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角度看,目前我国对项目前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勘察设计阶段进行监理的方式也尚未推广,适用最广的还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也只涉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是:大、中型工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心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一、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包括: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二、建设工程合同是哪些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类型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多长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一般为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